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相关直属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局:
一、切实高度重视
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将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次考核进行数据准备,调查结果中的耕地数据是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据。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从严从实推进调查工作,准确查清全省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充分发挥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以及和自然资源“底版”“底图”的支撑效能。
二、深化业务联动
各地要按《通知》要求,强化与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互动,加强调查监测、耕地保护监督、执法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统筹联动推进年度变更调查。
年度变更调查图斑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的,应由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实地调查、举证、地类认定和核查工作。自然资源内部相关部门要密切联动,抓紧完成部省定期监测成果响应,共同做好年度变更调查相关图斑整改和调查举证工作。耕地保护监督部门要对耕地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排查,落实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和新增耕地核实督导、“承诺耕地”逐图斑梳理确认和跟踪督促确保如期耕种到位的责任。同时,继续牵头实施耕地资源质量成果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执法监督部门负责对违法建设及时查处和推进整改。有关部门要将各类整改结果及时反馈调查监测部门,整改所涉工作应在规定时点前全部完成。
相关部门对于林草湿调查监测和耕地卫片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自然资源管理年度工作成效涉及地类变化的,要及时主动衔接到位,确保相关地类变化全部纳入年度变更调查,未纳入的在相关工作考核时将不作为当年度工作成效。
年度变更调查开展期间,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全域综合整治、采矿用地复垦等部明确需要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核定地类的,正常开展日常变更;其它情形统一纳入年度变更调查。
三、严格审核把关
压实层级责任。秉持“党中央精神,坚持国家立场,坚持权责对等和严起来”的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分阶段分层级”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对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以承诺种植方式调查的耕地图斑,须提交由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的承诺说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调查主体责任,对调查、举证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检查主体责任,依托相关系统平台,对所辖县级“线上”调查举证成果和“线下”矢量数据成果落实“双把关”责任。
统筹省级审核。在市县充分落实调查和检查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省厅将统筹开展省级审核,进一步提升全省调查成果质量。对城市城镇向村庄逆向流动、村庄“203”范围擦除、 “承诺举证”耕地等情况,各地应按部省有关方案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并由地方组织专报,省厅将开展专项审核。
强化跟踪问效。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考核通报、成果免检、“回头看”等制度建设,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和质量评价。从2023年度变更调查开始,省厅将结合省级检查结果,以设区市为单位跟踪调查进度及质量,评价市级工作质效。各设区市应于2023年11月15日之前向省厅报送免检县级调查单元名单(非主城区)。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下发后,省厅通报各地“承诺举证”耕地落实和免检地区成果质量情况,并对“一上”部核查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
四、确保质量进度
成果质量要求。2023年度变更调查,部将继续以建设用地图斑、耕地图斑2个单项差错率和总体差错率等3项指标均低于2%作为成果合格标准。同时,增加数据库质检不通过图斑、日常变更国家级核查发现错误图斑和承诺举证未落实图斑等3种错误类型,一并纳入相应的差错率统计。经市级检查合格提交至省级检查的“线上”“线下”成果,相关错误率均应符合要求。
时间进度安排。部年度变更调查图斑下发前,各地要抓紧推进完成部、省定期监测成果的响应和举证工作,有效实现任务前置,充分缓解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压力。
2024年1月10日前,县级调查单元应完成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的补充备案工作。
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省、市、县三级联动,完成县级调查举证、市级“线上”复查、省级“线上”检查以及县级调查成果整改工作。各县(市、区)“线上”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
2024年1月20日前,县级完成增量数据库生成及上报工作。
2024年1月25日前,市、县两级完成增量数据库生成及“线下”检查工作,并向省厅报送合格的增量数据库。
2024年2月8日前,完成全省增量数据库检查和汇总报部。
五、其它相关要求
推动质效提升。各地要切实学习贯彻省级制定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南、地类认定等技术指导文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强化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加强规则宣传传导,全流程规范推进国土变更调查,提升工作质效。
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应按《土地调查条例》、国土调查类项目支出标准和部省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对接财政部门,统筹协调、合理测算、及时拨付年度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调查任务有序实施。
确保数据安全。各地要始终高度重视数据安全问题,认真履行保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要求,通过全方位的“技防”“人防”“制度建设”等有效措施,务必确保涉密数据安全。
附件:江苏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b49f40c018b4b1e744100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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