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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无居民海岛琵琶山出让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保障龙港市新城产业集聚区综合废水排海管道工程(以下简称“管道工程”)建设用岛需求,经研究,我市拟组织出让管道工程所涉及无居民海岛琵琶山使用权。海岛位于龙港市东南侧海域,拟出让用岛类型为工业仓储用岛,拟出让用岛方式为轻度利用式,拟出让面积(自然表面形态面积)为0.2948公顷,拟出让年限为50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龙港市琵琶山使用权出让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8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8877514。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鹿城区惠民路856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36800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温州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邮编:325802;电话:0577-59902566。

  

  无居民海岛名称

  出让人

  无居民海岛位置

  用岛

  范围

  用岛

  类型

  用岛

  方式

  用岛面积(公顷)

  拟出让

  年限

  琵琶山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东南侧海域

  琵琶山西北侧及东侧局部区域

  工业仓储用岛

  轻度利用式

  0.2948

  50年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

  用岛位置图

  

  

  用岛范围图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3/10/17/art_1289924_59023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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