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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第三届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函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省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组建第三届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与古生物化石有关的管理负责人;从事古生物化石研究和保护有关工作的技术专家。

  二、技术专家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古生物化石保护事业,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客观公正,清正廉洁,诚信守时。

  (二)具有中级、高级(包括正高和副高)技术职称,掌握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规政策,在古生物化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趋势。在化石发掘、鉴定、收藏、流通、保护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三)原则上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化石鉴定、咨询评估、发掘评审、野外科考等相关工作。

  三、推荐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根据人员分配名额(附件1)填写《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附件2),于2023年11月7日前将推荐表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孔潇潇,电话:13867485330(浙政钉同号)

  邮箱:89704378@qq.com

  附件:1. 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人员分配表.docx

   2.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第三届浙江省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函.pdf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3/10/31/art_1289924_59023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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