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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广应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电子证照和及启用新资质审批事项名称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应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电子证照,同时更新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事项名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应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电子证照,不再印发纸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公告发布之前印发的仍在有效期限的纸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可继续使用,直至办理延续时更换电子证照,其纸质证照作废。

  二、资质单位可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数字企业空间”模块查看、下载、打印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不分主件附件,记载资质单位基本信息和有效期信息、以及从事地质灾害防治业务等级和范围,加盖“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查验专用二维码,用户可通过微信扫码查询资质单位最新的证书信息。(资质证书版式详见附件1)

  三、《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国办)标准事项清单》及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相关办事指南将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已对照上述清单更新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业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申请办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事项业务的,可登陆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uizhou.gov.cn/),按更新后的事项名称对应资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在线制作报盘。

  

  

  

                    贵州省自然自然厅

                      2023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xwzx/tzgg/202311/t20231103_82920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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