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宁夏考区2023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2号),现就宁夏考区202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申请时间

  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宁夏考区考生和今年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在校考生,应于2023年10月10日~11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区办公室将于2023年11月14日~17日进行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于2023年11月26日~30日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和宁夏农业农村厅信息网上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资格申请,本年度不再予以受理。

  四、资格证书颁发

  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考生可于2023年12月15日后在(宁夏政务服务网)、移动端(“我的宁夏”政务APP)查看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并自行打印资格证书,也可于2023年12月31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代领需提供代领人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需重新获取资格证书的,不用再申请补办,于2023年12月15日后直接通过网络终端自行打印。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7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gsgg/202310/t20231007_42962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