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新城片青龙湖海塘)用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1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我局依法受理了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新城片青龙湖海塘)海域使用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0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0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368008)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59902530)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途

  用海期限(年)

  用海位置

  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新城片青龙湖海塘)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0.8868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14.3036公顷)、

  非透水构筑物(25.8132公顷)、

  透水构筑物(0.7700公顷)

  海塘

  40

  温州市鳌江南岸海域(详见宗海位置图)

  6.9078

  建设填海造地(6.8395公顷)、非透水构筑物(0.0683公顷)

  施工围堰

  和场地

  4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3/11/9/art_1289924_5902392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