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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11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成都平原野外站”)以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为依托单位,成都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研究院(成都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四川农业大学为共建单位,旨在聚焦国家及成都平原自然资源管理重大需求,围绕成都平原土地利用变化及其国土生态响应科学主题,以成都平原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演变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和反馈为观测对象,开展长期定位观测、科学研究、技术示范和科技服务,为成都平原耕地资源保护、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国土生态建设以及成都平原乃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根据《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课题暂行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成都平原野外站在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领域的平台优势和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专家、学者开展创新性研究,围绕野外站研究领域,特设立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制定本指南。

  一、主要资助方向

  聚焦成都平原野外站科学主题和研究方向,鼓励开展前瞻性、创造性、基础性、实用性研究,支持前沿理论、关键技术和具有较好推广应用价值的课题,可围绕以下研究方向进行选题,题目自拟。

  (一)四川盆地耕地生态系统监测指标、技术手段、网络布局优化研究与应用试验

  1.面向自然资源管理需求和学科发展长远需要,根据龙门山区至成都冲积扇平原过渡地带自然环境的地理分异规律,结合野外站历史监测数据等实际,研究构建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先进性和可获取性的观测体系,优化观测网络、观测指标、观测频度、观测方法与技术手段等;

  2.在龙门山区、盆周丘陵区、冲积扇平原区布设样点,开展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综合监测试验与评估。

  (二)自然资源管理的知识图谱示范性建设与应用研究

  1.提出自然资源数据和管理规范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管理知识图谱的定义和构建方法研究;

  2.通过多源异构数据融合的算法研究,构建试验性的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认知模型;

  3.利用知识图谱,支持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用地保障的示范性应用。

  (三)生态保护红线监测评估与管控提升研究

  1.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方法、技术手段及保护成效评估研究;

  2.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用地与管制规则矛盾分析、用途管制优化路径及红线动态优化配套政策研究。

  (四)成都平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测关键技术集成及社会治理对策研究

  1.提出面向多源、异构、高时相卫星影像的耕地遥感解译关键技术手段(融合多源遥感数据的成都平原主要粮食作物深度学习提取算法研究);

  2.成都平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时空演变特征分析及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等保护制度(政策)优化研究。

  二、资助形式及额度

  2023年度成都平原野外站计划资助开放基金课题4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7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开放基金课题申报面向国内外科研工作者,以工作单位为课题申报依托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硕士学位);申请的课题方向须符合开放课题的资助方向,面向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现实难题,并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四)同一年度内,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开放基金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课题。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良好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课题申请与审批

  (一)申请人须根据指南提供的选题方向,聚焦具体研究问题,按要求填写《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11月20日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

  (二)按照“公平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成都平原野外站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课题以及资助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实施(同一研究方向的择优资助)。

  (三)获得资助的课题负责人须签订《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课题任务合同书》,承诺按照计划完成科研任务。

  (四)获得资助的申请者自动成为野外站客座研究人员。

  五、课题验收标准

  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要求,按期向野外站提交《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课题绩效评价暨结题审批表》及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应包括:

  (一)研究报告;

  (二)发表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规程、技术指南、成果获奖与应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软件、程序等资料(软件研究课题应提供全部源程序及使用说明)。

  研究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一)论文:考核期内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或SSCI)检索论文1篇,或北大核心、CSCD、CSSCI检索论文2篇,其署名单位要求“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Observation and Research Station of Land Ecology and Land Use in Chengdu Plain,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发表在国外期刊的,应增加“,P.R.China”后缀)须排前二;须注明“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资助”字样(编号:No.CDORS-2023-xxx),基金排序须排前二。

  (二)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考核期内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获准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提供可运行的软件系统及源代码)1项,其署名单位要求成都平原野外站须排前二。

  (三)课题相关研究成果、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局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需出具证明材料)。

  (四)考核期内,课题负责人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形成至少1项与承担课题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或技术指南。其中,对于标准规范,应至少获得相关部门的标准项目计划立项;对于技术指南,应至少形成报批稿,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课题负责人具体贡献的证明材料。

  六、基金申请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联系人:慕老师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

  邮编:610045

  电话:028-87741177

  传真:028-87741177

  电子邮箱:imunan@foxmail.com

  附件:《自然资源部成都平原国土生态与土地利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

  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2023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gsgg/2023/11/6/082fc8605c0443b1bb2394627ea0df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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