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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集2023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化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5 来源: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晋建科函〔2023〕79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推动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挥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在改善人居环境、保障质量安全、推动绿色发展、推广新技术(产品)等方面应用效果良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建设案例。

      二、申报条件

      (一)参与案例实施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护等单位均可作为主体单独或联合申报。同一个案例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一个牵头单位,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4家。

      (二)申报主体应为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信用良好,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申报案例应符合国家相关基本建设程序、手续齐全,在建或者近三年内竣工交付使用,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能充分体现标准应用的严肃性、支撑性、引领性等特点。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化优秀案例申请表》(附件1),编写《工程建设标准化优秀案例申请报告》(附件2),并准备PPT格式的演示材料,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纸质版(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和电子文件光盘(一式二份),于12月20日前报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可直接报我厅。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并于12月29日前将推荐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文件光盘),一式二份报我厅。

      (三)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案例实施效果、创新点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并适时组织推广宣传。

      联系人:庞明珠   联系电话:0351-3580073

  

      附件:1.工程建设标准化优秀案例申请表.doc

             2.工程建设标准化优秀案例申请报告.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4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311/t20231124_9432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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