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68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山西省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6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中水利用率不高。目前全省有75%的设区市和92.4%的县未按要求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

      二、整改措施

      (一)省督促各市、县(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指导各市加快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和管网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

      (二)省水利厅统一配置再生水资源,对具备条件的用水单位,优先配置再生水,指导新建用水单位充分利用再生水,强化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倒逼作用。

      (三)省发展、工信、住建、水利、商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有关政策。高耗水行业项目优先使用再生水,坚决叫停节水评价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严控开发区(园区)新水取用量,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加强自备井管理,限期依法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省指导全省22个市和80个县全部编制完成了城镇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全部通过了省级评审。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建成再生水利用管网880公里,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量3.29万立方米/年,利用率达到23.3%,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显著提高。

      (二)省水利厅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再生水配置工作,下达各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时,明确各市非常规水源的最低利用量,强化计划用水中的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增加再生水配额管理,在节水评价等环节,优先论证非常规水源的可行性,不达要求的不予通过节水评价。同时,开展了再生水配置试点工作,太原市清徐县、忻州市代县、晋城市高平市3家试点被水利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

      (三)省发展、工信、住建、水利、商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市严格节水评价审查,严控开发区(园区)新水取用量,加强自备井管理。印发了《山西省煤电项目“上大压小”实施方案》,要求新建煤电项目优先以城市再生水为主水源。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6日,共10天)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 系 人:葛光云  陈诗轩

      固定电话:0351-3580077 3581361

      电子邮箱:sxchengshui@163.com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zjt.shanxi.gov.cn/zwgk/gsgg/gs/202311/t20231122_94311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