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学会关于转发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开展地质文化村(镇)申报推荐及评定工作(第四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内地学函〔2024〕1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学会关于转发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开展地质文化村(镇)申报推荐及评定工作(第四批)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开展地质文化村(镇)申报推荐及评定工作(第四批)的通知》(地会函字〔2024〕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及地质工作转型升级发展,普及地球科学知识,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全国地质文化村(镇)建设管理,根据有关办法和技术规定,中国地质学会现将开展地质文化村(镇)申报推荐及评定工作(第四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要求、所需材料及提交要求等事项见附件《关于开展地质文化村(镇)申报推荐及评定工作(第四批)的通知》。

  二、其他要求

  因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学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故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4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学会秘书处。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留底。

  联系人:杨 波   13739910736

          辛 昭   15124709140

  邮  箱:nmgzzqdzxh@163.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南楼414室。

  邮  编:010020

  附  件:《关于开展地质文化村(镇)申报推荐及评定工作(第四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学会

  2024年4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zwgk/tztg/202404/t20240410_24917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