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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构建海洋伏季休渔“四位一体”管理格局 监管不“打烊” 休渔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网下去,鱼又大又肥,产量比往年高!”最近,在山东的各大渔港,出海捕捞的渔船陆续回港卸货。这是9月1日黄渤海伏季休渔结束后,渔民们迎来的“第一网”收获,满船的鲜活海产让整个渔港都浸满了海腥味与欢笑声。

  这份沉甸甸的丰收,离不开4个月伏季休渔的“蓄力”。黄渤海渔业资源得到充分休养生息,多数品种资源密度得到提升,不仅为渔民拓宽了潜在增收空间,也让老百姓餐桌上的水产品更丰富多样。

  这份丰收与资源恢复的良好势头,离不开伏季休渔的科学管理。据了解,今年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统筹构建起“协同共治、立体管控、惠民服务、筑防安渔”海洋伏季休渔“四位一体”管理格局,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凝聚执法合力

  打造协同共治格局

  严格执法是保障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落地的关键一环。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发挥实效,凝聚跨部门、多层级、多领域执法合力,形成全域覆盖、多层联动、全链条管控伏休监管工作体系。

  构建多元共治体系。印发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实施方案,建立农业农村、公安、海警三方联合部署机制,汇聚公安、海事、海警、市场、工信等执法力量,实施渔区、渔港、船厂、市场等8大要素管控,形成跨部门、多领域海洋伏季休渔管理体系。

  统筹三级执法力量。出台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统筹的意见,构建省市县三级执法体系,统筹指挥调度,组织交叉执法、暗查暗访等专项行动,对多发海域、典型问题提级办案、现场督办,推动各级监管责任履职到位。

  强化省际联动协作。探索建立环渤海三省一市协作制度、异地作业渔船跨省监管协作机制,推动搭建沿海十一省区市渔政执法协作平台。伏休期间,与沿海外省互相函商核实、协查,互相监管异地休渔渔船,有力维护异地休渔秩序稳定。

  实施陆海空联动

  构建立体管控网络

  为精准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积极创新管控措施和手段,构建“陆地堵、海上查、空中侦”的立体化监管格局,形成全时段全方位闭环监管网络。

  陆上筑牢“监管线”。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严格落实“定港停船、定人联船、定位点船”要求,确保应休渔船全部纳入有效监管。实行执法力量进驻重点渔港,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登记、报告、固定港停靠等三项制度。强化全链条溯源监管,严厉查处为违规渔船提供服务的渔港及船舶修造企业,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流入市场。

  海上织密“巡查网”。将40余艘执法船编为5个海上编队,采取“海上跟着渔走”策略,严打快艇非法捕捞,在传统渔场、洄游通道开展高强度巡航,在长岛北部、丁字湾等重点海域实施布防,同步推进“海上清网”行动。查处涉渔快艇225艘、“三无”船舶251艘,清理非法流刺网49万米。

  空中用好“智慧眼”。依托海洋与渔业综合管控和执法保障平台、渔船渔港动态监控及小目标雷达监控等系统,分析海上执法形势,全方位管控应休渔船。运用无人机对隐蔽岸线、养殖出海口等区域开展高空巡查,与高点监控、系统平台形成立体联动,显著提升违规线索发现查处能力。发现违规线索101批次,精准查获违规涉渔船舶44艘。

  坚持执法为民

  提升惠民服务质效

  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是伏季休渔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工作导向,实施专项捕捞、船港提升等举措,在提升服务质效中实现执法监管与群众满意双向跃升。

  专项捕捞促增收。在休渔期间实施特殊经济品种专项限额捕捞,是伏季休渔制度的重要补充,对适度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丰富伏休期间优质水产品市场供应发挥着积极作用。科学有序优化毛虾、海蜇、鱿鱼捕捞作业区域,适度调整捕捞船数与产量配额,专项捕捞产量达1.84万吨、产值2.65亿元。

  创新举措解民忧。在全国率先出台新型渔业海上设施检验登记指南,大力推广渔船检验线上申请,累计检验渔船16111艘次、海洋牧场平台15座。开设“鲁渔通”线上便民转港通道,创新专项捕捞物资补给机制,让渔民伏休转港坞修、补给“足不出户”完成审批。

  船港提升夯根基。实施“百港、千船、万人”提升行动,着力打造“规范渔港、整洁渔船、高素质船员”,首期投入资金提升渔港30座、渔船1000艘,培训船员1.66万人次,实现渔港规范化、渔船安全性、渔民素养及生产生活环境的全面改善提升。

  提升防控能力

  筑牢渔业安全防线

  渔业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安全稳定。注重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源头治理理念,创新组织管理,强化科技赋能,构建“专防+智防+群防”安全防控网络,有效筑牢伏休安全生产防线。

  构建“专防”格局。组织开展渔业安全设备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捕捞前渔船安全检查等行动,联合海事、海警等部门开展海上联合巡航执法,常态化检查专项捕捞、休闲海钓、养殖渔船等海上安全作业,及时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点。

  完善“智防”网络。创新海上分区预报,强化灾害性天气预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构建起“一网统管、智能预警、可视研判”的高效智防网络。

  强化“群防”能力。实行渔船包保责任制、出海作业编组等制度,支持建立渔民互助组织、组建应急救援志愿船队伍,开展“安全生产月”、“商渔船长面对面”、应急演练和安全技能比武等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渔村、渔民组织的自治自救能力。(大众日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bmdt/202509/t20250923_4851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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