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涉及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的意见
泰安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拟占用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风景区的请示》(泰林呈字〔2025〕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已列入2023年省重大项目名单(鲁政字〔2023〕13号),符合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了该项目核准意见的函(泰审批投资函〔2024〕12号)。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出具了该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黄许可决〔2024〕109号、黄许可决〔2024〕200号)。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批复了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泰公用办函〔2025〕2号)。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了该工程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70900202400004号)。东平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同意该项目在风景名胜区内实施。
该工程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取水管道、一级原水配水厂、原水管道及防洪补救措施,涉及总面积约12.0035公顷,其中包括永久占地1.2655公顷,临时占地10.738公顷,均位于三级保护区内。
二、专家论证意见
8月6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召开了《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涉及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风景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涉及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东平湖风景区景观影响评价及生态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论证会,并取得专家论证意见。专家一致认为:1.加强与泰安市及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衔接。补充选线路由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不一致的情况说明。2.补充完善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相关内容和图纸,深化景观影响评价与视线分析。3.深化景观保护及生态恢复方案内容,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做好施工期间与景区内游览路线的衔接。
三、省自然资源厅意见
经复核审查,《报告》和《方案》已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省自然资源厅原则同意专家论证意见。你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办理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zrbhdysdzwbh/zrbhd/202509/t20250924_485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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