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临沂市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涉及临沂大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临沂市林业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临沂市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占用临沂大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临林报〔2025〕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取得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临沂市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审服投资许字〔2023〕11137号)。项目的实施对实现森林消防半小时作业圈和扑火队员3公里作业圈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的建成对保护森林资源和巩固生态建设成果至关重要。项目在临沂大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防火道路总长度为109.29千米,其中蒙阴县35.92千米,涉及临沂大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6197公顷,全部为实验区。

  二、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6月25日,我厅派专家进行了现场勘查,7月30日,我厅组织专家在济南市召开了《临沂市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对临沂大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对该项目进行了落图审核。经审核,我厅原则同意临沂市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涉及临沂大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三、你局要监督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你局要会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严格执行《报告》评审和批复意见,切实加强该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的监管,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按程序移交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并报告我厅。

  五、你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征占自然保护区土地等审批手续。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9月7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zrbhdysdzwbh/zrbhd/202509/t20250909_48491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