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桂自然资发〔2025〕50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为确保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和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4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范围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经国务院批准确需就地建设的遗址保护项目。

  (二)按程序纳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重大项目清单的用地项目,纳入国务院审批国土空间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衔接要求

  从2025年10月1日起,各地在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和审查时,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9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zfxxgk/fdzdgknr/zcfg/btzdgkwj/t2601411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