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咨询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 核定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桂自然资发〔2025〕6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有关要求,结合广西实际,研究确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保障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改革顺畅有序,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涉及转换系数尚未完成2023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申报缴纳的矿业权人,申报缴纳期限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费源信息推送工作,各级税务部门做好费源信息接收核验和缴费服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监督工作。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

  

  矿产

  类型

  矿种

  转换方向

  转换系数

  能源

  矿产

  煤炭

  选矿转换为原矿

  0.92

  石煤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0

  天然沥青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0

  金属矿产

  黑色金属

  铁

  原矿转换为选矿

  1.50

  锰

  原矿转换为选矿

  1.25

  钛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铬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钒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有色金属

  铜

  原矿转换为选矿

  1.75

  铝土矿

  原矿转换为选矿

  1.25

  镍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钴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镁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铋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锡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锑

  原矿转换为选矿

  1.67

  铅

  原矿转换为选矿

  1.67

  锌

  原矿转换为选矿

  1.67

  汞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稀有金属(铌、钽、铍、锂、锆、锶、铷、铯)、稀散金属(锗、镓、铟、铊、铪、铼、镉、硒、碲)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金

  原矿转换为选矿

  1.50

  银

  原矿转换为选矿

  1.50

  铂族(铂、钯、钌、锇、铱、铑)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非金属矿产

  磷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1

  石墨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萤石

  原矿转换为选矿

  2.00

  硼

  原矿转换为选矿

  1.25

  自然硫

  选矿转换为原矿

  0.50

  硫铁矿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0

  滑石

  选矿转换为原矿

  0.75

  重晶石

  选矿转换为原矿

  0.75

  方解石

  选矿转换为原矿

  0.75

  芒硝

  选矿转换为原矿

  0.50

  钠硝石、明矾石

  选矿转换为原矿

  0.50

  含钾岩石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3

  金刚石(工业用)、水晶(压电水晶、熔炼水晶、光学水晶)、冰洲石、蓝晶石、硅线石(矽线石)、长石、刚玉、菱镁矿、颜料矿物、天然碱、砷、碘、溴、叶蜡石、硅灰石、透辉石、云母、沸石、毒重石、蛭石、透闪石、工业用电气石、石棉、蓝石棉、红柱石、石榴子石、石膏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0

  高岭土

  选矿转换为原矿

  0.60

  陶瓷土

  选矿转换为原矿

  0.60

  膨润土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1

  泥灰岩、麦饭石、含钾砂页岩、天然油石、松脂岩、火山灰、火山渣、浮石、粗面岩、泥炭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3

  白垩、脉石英、粉石英、硅藻土、铁矾土、珍珠岩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0

  宝石、黄玉、玉石、玛瑙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1

  工艺水晶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0

  宝石级金刚石

  选矿转换为原矿

  0.81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zfxxgk/fdzdgknr/zcfg/btzdgkwj/t196629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咨询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咨询网 td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