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开展“两节”期间渔港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10月1日,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聚焦“保安全、护稳定”核心目标,对盖州市西河口渔港、光辉渔港及辐射监管的自然停泊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围绕驻港人员值守、渔船安全状态、渔港制度执行、辐射点位监管四大核心领域,通过现场点验渔船、登船检查、台账核查等方式,共排查各类问题23项。
检查中发现,两个渔港均普遍存在救生设备不规范、出港渔船核验率低且无佐证材料等共性问题。西河口渔港问题集中在驻港公安未进驻、渔船救生设备不规范、港口封闭管理不严等方面;光辉渔港存在进出港报告率低、自然停泊点未真正纳入辐射监管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导组现场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压实整改责任。已明确要求盖州市渔业主管部门以“国庆安全不松懈”为原则,立即对上述问题逐项核查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并于10月8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市局,确保节日期间问题整改不拖延。
强化设备安全监管。督促渔船船东、船长在国庆假期及后续生产中,定期维护航行灯、救生圈等关键设备,依据《渔业船舶船名规定》规范船名、船号、船籍港标识,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
提高“辽渔安APP”注册率和使用率。强化对未按规定进出港报备的渔船整治力度,针对渔民操作能力不足问题,开展“辽渔安APP”专项培训,确保进出港报告规范;对出港渔船要进行核验,确保渔船出港适航。
严厉打击“三无”渔船。对全市渔港、码头、自然停泊点再次实行拉网式排查,充分利用近海渔政智能监管系统,全方位排查藏匿在河海沟汊有出海苗头的“三无”船舶,坚决防止“三无”船舶回流海上,保障渔业生产秩序稳定。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nyxw/gzdt/202510101416042848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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