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农业农村部拟遴选新增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遴选推荐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领域
聚焦基础前沿、国家战略、产业亟需、区域特色等研究方向,着力培育带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技术,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在琼注册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2.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核心产业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4.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5.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6.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具有相应的运行经费,研发运行情况良好。
7.无违法违规问题,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遴选推荐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附件2),于9月18日前将盖章的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处,电子扫描版(PDF版本)发送至邮箱。以纸质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推荐。省农业农村负责统一推荐,推荐总数量不超过8个。优先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战略任务,并已纳入农业科技服务管理系统的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张元,65351355;
邮箱:hnsnytzjy@126.com;
邮寄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1310房。
附件:1.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信息汇总表
2.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509/t20250905_3925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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