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扩大提取使用范围。
此次提取条件为:在延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延安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款金额。
《通知》明确,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直系亲属提取的提供关系证明,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购房意向书或认购协议,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提取的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账户。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这一举措解决了缴存职工“凑首付难”的问题,为缴存职工购房提供了有力支持。该业务不仅允许职工本人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支持直系亲属在延安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提前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无需再等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积金各网点均可线下办理此项业务。下一步,该中心将始终坚持“以缴存职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发布更多惠民政策,加快推进异地贷款冲还贷业务出台进程,用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助力广大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安居梦想。(何蓉 通讯员 罗刚 韩建莉)
责任编辑/付江星
原文链接:https://js.shaanxi.gov.cn/sy/zjzx/csdt/202510/t20251021_3577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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