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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 法规赋能组织—组织带动产业—产业惠及民生

发布时间:2025-11-18 来源: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这部法律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入了更加健全的法治化轨道。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内容,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和传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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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推动完善法律配套制度。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能力建设,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妥善处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原文链接:https://nyncj.sjz.gov.cn/columns/9b614e08-b43a-425d-b215-05f1f0dd1771/202506/04/b6395d30-e6d1-47dd-a3d3-77ac481eab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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