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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推介 | 守护历史文脉赓续福建根魂——福建省全面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发布时间:2025-11-19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编者按: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主管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通讯》专题报道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成效。该专刊以“闽韵传承”为主题,向全国系统推介福建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经验做法。既有泉州历史文化名城、鼓浪屿历史文化街区等整体保护做法,又有福建土楼、福州古厝等单体保护经验,提炼出历史建筑“以奖代补”、传统建筑租养认养、漳州古城数字赋能、福州烟台山活化利用等机制创新的显著成效,为全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了“福建样本”。

  守护历史文脉赓续福建根魂

  ——福建省全面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地处祖国东南沿海的福建省,是中国海洋文明的主要发源地,是历史上中外文明对话、交流互鉴的重要海上窗口,也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闽海拼图。福建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文化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数量多,传统建筑类型广,构成了兼具山海特色与人文底蕴的历史文化遗产谱系。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极为重视,不仅提出了许多前瞻性的思想和观点,还亲身推动了保护三明万寿岩遗址、福州三坊七巷等一系列开创性实践,为延续福建文化的“根”和“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福建人民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强调“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3年再次亲临福建考察,提出“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传承好”。

  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普查认定,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使其在新的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推动福建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初步探索出一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福建路径”。

  

二、全面构建省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一)强化制度保障,夯实依法保护的制度根基

  坚持以制度完善为抓手,基本形成“两法三政策”法规政策体系,筑牢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四梁八柱”。2017年、2021年省人大先后颁布《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将传统村落和传统风貌建筑纳入法律保护。2020年、2022年相继出台“九条措施”“七条措施”,创新性地提出先普查后征收等制度。2023年,进一步出台人大决议,将不在保护名录的古厝古建筑纳入保护范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法治基础不断夯实。

  (二)锚定全域全要素,构建系统完善的保护体系

  坚持应保尽保,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要求,持续推进各类文化遗产申报认定,建立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11座,其中国家级5座;名镇名村200个,其中国家级76个,位列全国第二;传统村落1193个,其中中国传统村落552个;历史文化街区63片;历史建筑10608处,位列全国第二,并已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传统风貌建筑3176处。历史文化资源总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三)聚焦规划引领,构建全域覆盖的规划体系

  坚持规划引领,把“规划先行”刻进保护基因,建立全域覆盖的保护规划体系。编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门的“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规划。完成《福建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编制。全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已公布的历史建筑挂牌率99%,测绘建档率98%,保护图则编制率97%,预期2025年底已公布历史建筑挂牌率、测绘建档率及保护图则编制率达100%。

  (四)坚持保护优先,持续加大保护资金投入

  坚持保护优先,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持续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十年如一日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升。2014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超30亿元,带动地方及社会资本投入超520亿元,省级资金投入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累计扶持近70个历史文化街区、381个名镇名村修缮项目,完成保护修缮利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1972栋,培育6个国家级、12个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建设。经过十年系统推进,全省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得到及时修缮,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全面提升,设施配套水平显著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得到根本性改善。

  (五)笃行以用促保,不断创新保护利用模式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断创新保护利用模式,涌现出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的优秀案例。如,长汀县水东街保留居住30年以上的原住民超过90%、老业态超过75%;泉州金鱼巷以“三留一活化”(留人、留形、留乡愁,活化文化与业态)为基本原则实施微改造,延续历史街区烟火气;“龙潭经验”“嵩口模式”得到中央领导同志肯定,屏南实践案例入选《习近平文化思想实践案例选编(2024)》:“十四五”期间,累计24项可复制经验做法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入全国推广清单。历史文化资源的吸引力与影响力持续释放,2024年春节假期全省历史文化街区日均客流量近10万人次。

  (六)突出责任闭环,构建层层压实的监管体系

  聚焦历史文化保护责任落地,逐步构建“层层有责、层层落实、层层监督”的保护监管格局。督促各级主管部门建立向本级党委作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题报告制度,省市县三级完成率均达到100%,切实推动保护工作成为各级党委重点关注、优先落实的重要任务。建立专项评估检查制度,通过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每年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下发发现问题,并督促地方整改,形成“督查一反馈一整改”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七)深化多元协同,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坚持多方参与、凝聚合力,构建多元共治的保护格局。强化政府引领作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引导国企、民企成为推动历史保护的重要力量,如由国企古厝集团牵头打造福州三坊七巷、朱紫坊等,由万科集团投资打造烟台山传统风貌区。在全国首创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模式,推行台湾建筑师、策展人等驻村陪护模式,深度参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运营全流程。十年来,累计引入170多支台湾团队、600多名台湾专才,该做法得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肯定。推动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注重乡贤、能人引领,通过成立全民经合社、宗族理事会等方式,让居民全面参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发展。

  

三、结语与展望

  长期以来,福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以守护城乡历史文脉为根基,以激活历史文化遗产价值为目标,通过不懈努力,探索出一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福建之路,也让“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城乡历史文化”的理念深入人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时期,福建将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持续深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既要守护好八闽大地的古厝、老街、村落等“有形遗产”,也要传承好其中蕴含的民俗、技艺、精神等“无形根魂”,让历经岁月沉淀的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更加绚丽的光彩,为福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力量。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xxgk/gzdt/bmdt/202511/t20251117_70346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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