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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八不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目的就是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八不准”。2025年1月,两部又发布《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再次强调要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这“八不准”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绝对不能用来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管是用强硬手段强占,还是超出规定多占耕地来建房,都是不被允许的。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耕地的买卖和流转都有严格规定,不能借着这个机会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农民通过承包获得的耕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擅自改变用途用来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能找各种借口,打着各种旗号来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户一宅”是农村宅基地分配的基本原则,违反这个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是不行的。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通过非法占用耕地建起来的房屋,是不合法的,不能进行出售交易。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审批耕地用于建房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任何违法审批的行为都要被追究责任。

   

  


原文链接:https://zrzy.guizhou.gov.cn/wzgb/gzcy/hygq/202508/t20250818_88482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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