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自治区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各土地估价机构: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土地估价相关技术规程、规范。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内容:具体详见《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1)。
检查对象:在全区备案土地估价机构名录库中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3家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为本次被检查对象(详见附件2);随机抽取清水河县、固阳县等10个旗县《土地估价报告》,每个旗县3份,共计30份为本次检查对象(详见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土地估价师协会)。
三、检查程序
(一)自查。请各被检查人及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调查与登记协会(土地估价师协会)对照年度检查事项,于2020年8月3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及证明材料。
(二)检查。根据被检查人送检材料以及监管系统相关数据、行业执业档案以及社会监督等信息,实施后台数据对比核查;发现明确线索且有必要的,实施现场检查。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的《土地估价报告》由检查组随机抽取并从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直接调档评议。
四、其他要求
被检材料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请使用EMS特快专递,扫描件请同时发送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张 倩 0471-4215920
张晶晶 0471-4306585
电子邮箱:liyongchu2019@sina.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开发利用处
附 件:1、《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检查名单
3、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土地估价报告》监督检查名单
原文链接:http://zrzy.nmg.gov.cn/zwgk/ssjygk/202108/t20210802_1795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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