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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盟市自然资源局、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自治区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各土地估价机构: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土地估价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进行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内容:具体详见《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二)检查对象:在全区备案的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中按2%的比例,随机抽取12位评估师为本次被检查对象(详见附件3);在全区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名录库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7家土地估价机构为本次被检查对象(详见附件2);随机抽取上述7家土地估价机构各1份土地估价报告和固阳县、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等5个旗县的《土地估价报告》各3份,由于内蒙古正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内蒙古睦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科尔沁右翼中旗2022年无土地评估报告,最终共计17份土地估价报告为本次检查对象(详见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土地估价师协会)。

  三、检查程序

  (一)自查。请各被检查人及自治区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土地估价师协会)对照年度检查事项,于2022年9月15日前上报自查报告及证明材料,(自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5、6)。

  (二)检查。根据被检查人送检材料以及监管系统相关数据、行业执业档案以及社会监督等信息,实施后台数据对比核查;发现明确线索且有必要的,实施现场检查。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的《土地估价报告》由检查组随机抽取并从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直接调档评议。

  四、其他要求

  被检材料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请使用EMS特快专递或者顺丰快递(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11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联系人:贾俊青  15661053242),扫描件请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杨  扬  0471-4215920

  贾俊青  15661053242

  电子邮箱:tkypjs@163.com

  附件:1.《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土地估价机构检查名单

  3.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检查名单

  4.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土地估价报告》监督检查名单

  5.土地估价机构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6.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2022年8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zrzy.nmg.gov.cn/zwgk/ssjygk/202209/t20220902_2122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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