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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4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县(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685号)要求,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促进我省规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厅核发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延期不再重新提交申报材料,不再重复进行公示及公告,2023年1月1日起新的纸质证书将陆续寄送。

  二、加强监管和服务。我厅将依托“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和“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对规划编制单位人员和业绩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在“系统”中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以免影响资质延续工作。如有延续单位需进行法人、名称、地址等信息变更的,应在江苏省政务服务平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变更”栏目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三、参照自然资办函〔2022〕2685号文要求,2022年12月1日起通过我厅认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4f3c10e0184f55b267901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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