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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营造优越营商环境打造产业发展沃土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7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营造优越营商环境打造产业发展沃土的提案)

高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优越营商环境打造产业发展沃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努力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予以高度重视。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更大的用地空间,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以新理念新担当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近年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我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优化服务降低企业发展成本。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8〕136号)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行动举措、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优的标准要求,全力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服务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苏自然资发〔2018〕1号),就进一步降低企业发展成本,优化用地、用矿、用海服务保障,促进项目落地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措施。
二、推行“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出让模式。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国有建设用地配置方式的新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自然资发〔2019〕9号),各地可将投入产出绩效评估考核与准入退出和其他各项建设管理的监管考核和违约处置等要求,纳入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按照“谁提出、谁履责、谁监管”的原则,对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评定和监管。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是地方政府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对竞得人提出的要求,同时考虑到不同级别地方人民政府调动行政监管资源能力的不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园区与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合同签订前予以签订。我省推行的“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出让模式得到自然资源部权益司认可,并在全国权益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
三、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103号),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264号),明确了提高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低限,加强工业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鼓励向空中、地下要空间,增加混合用地供给,引导存量工业用地多途径盘活利用、优先发展新产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助推我省工业用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提高,促进我省工业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
四、推动工业用地混合复合立体高效配置。为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103号),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需求,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提升工业用地配置效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我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工业用地混合复合立体高效配置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36号),通过划定工业用地保障线和工业用地储备区,增设新型工业用地(100104)和研发设计用地(090201)两个三级类用地,确定混合用地主导用途,鼓励以功能用途互利、环境要求相似或相互间无不利影响的功能混合和空间分层设置,推动在同一空间内整体或者分别设立地上、地表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地上地表地下空间的“立体净地”供应,形成功能多元、集约紧凑、有机链接、层次明晰的工业用地混合复合立体高效配置模式,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提升工业用地配置效率,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五、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103号),2022年1月,我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12号),通过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拟供应的工业用地,实行区域性统一评价,实施成片收储整理形成具备“交地即开工”建设条件的“净地”后,合理设定供应指标体系,按照“政企互信+政企守信”契约原则,组合运用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和“有偿使用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方式,构建高效运行的工业用地供应全流程管理模式,为工业企业提供便捷畅通的“模块化、集成式、可选择”政府服务承诺清单,实现工业用地配置服务模式、供应方式、管理形式的标准化、定制式、双信制全链条菜单式服务,全力保障优先发展产业和重大项目落地。
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以来,全省各地工业用地配置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营商环境优化明显,成交即发证、交地即开工成为新常态,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动力。2022年,“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精准高效保障全省1033个项目,用地面积9.3万亩,投资额7030多亿元。“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地服务保障模式作为自主改革举措获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肯定、通报表扬,并作为“江苏省聚焦稳增长促发展打好资源要素保障‘组合拳’”的重要内容,被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评为典型经验做法通报表扬,在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宣传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您的合理建议,持续推进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提高工业用地供应精准度和配置效率,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深入推行“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交地即开工”。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企业意愿,在竞买工业用地时,探索采用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新力。
二是健全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为主的供应体系,推动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促进工业用地更好更精准地向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配置。
三是统筹各类建设用地资源,合理安排工业用地供应总量,按照“总量控制、集中连片、分类优化、提质增效”原则,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工业用地保障线(控制线)。建立“以地等项目”的供应机制,加大工业用地储备力度,加快收储整理进度,确保一定规模即时可供工业用地数量。
四是研究制定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产业类型转换目录和转换规则,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定,工业发展提质增效。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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