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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6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探索“工业上楼”破解土地资源制约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6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探索“工业上楼”破解土地资源制约的提案)

致公党江苏省委:
关于探索“工业上楼”破解土地资源制约的提案收悉,经我厅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推动“工业上楼”,是提升资源利用质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工业用地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有关要求,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供给,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工业用地发展空间
印发《江苏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地本着集聚发展的原则,深化区域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合理布局产业空间;因地制宜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合理确定产业用地规模,有效保障“工业上楼”产业用地空间,目前10个设区市完成了工业用地控制性划定。在工业用地控制线内,探索实施县域内工业用地供退平衡机制,确保工业用地总量保持基本稳定。加强详细规划编制指导,细化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加强地块控制基本指标与国家和省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衔接,确定地块容积率上下限、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混合用地地块内不同功能比例等控制指标;合理确定“保留、改造、拆除”的规模和空间范围,推动“危污乱散低”工业用地更新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明确政策要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一是提高新上工业项目容积率低限。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省七部门印发实施细则,明确苏南、苏中、苏北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1.2、1.0,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发布实施《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进一步提高用地容积率、建筑系数、投入产出等标准,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应符合区域管控要求和行业门类标准,推动“工业上楼”。2022年全省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平均容积率1.31,同比提高15.9%;其中苏南、苏中、苏北平均容积率分别为1.69、1.25、1.04,同比分别提高26%、15%、6%。二是推进产业园转型升级。因地制宜通过政府主导、原有产权人自主改造、社会资本参与等模式以及采取改造提升、功能转换、撤并整合、生态退出等方式,分类有序推进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促进园区布局优化、存量盘活、提质增效。常州经开区开展“危污乱散低”用地集中连片整治和开发提升,东方数字经济产业园容积率由0.64提升至1.8。
(三)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工业上楼”技术支撑
一是健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目前针对多层工业厂房的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已基本健全,覆盖设计、施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工业厂房应当结合不同用途,依据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建造。通过专业的设计、建造,满足特定用户对厂房结构安全、生产线布置、物料运输等方面的性能要求。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工信局、市城建委、江宁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存量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建设高标准厂房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规划控制、建筑设计、产业准入等内容。二是支持探索制订“工业上楼”产业目录。鼓励各地探索制订“工业上楼”的产业分类指导目录、实施工作指引等。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鼓励“工业上楼”工作试点方案》,明确了“工业上楼”的适用范围,重点鼓励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纺织服装等产业类型“上楼”,对高标准厂房设计、建设等明确了相关要求。为推动“工业上楼”提供了积极的实践探索。
(四)加大政策支持,增强工业企业上楼意愿
持续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工业上楼”。2012年,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鼓励高标准厂房建设使用的意见,明确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项目用地可以按照工业用地供地政策管理,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投入产出等条件的前提下,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2016年,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明确现有工业用地改造后不改变用途,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可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差额。2021年,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明确,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工业用地可有条件兼容生产服务、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科研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进一步实现功能混合。
(五)推动体制改革,优化“工业上楼”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项目服务机制。建设并运行省重大工业项目管理服务平台,按照省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机制,按月跟踪调度项目进展、按季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企业、地方提交的项目建设相关诉求,将企业用地相关诉求推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二是鼓励创新体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引进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支持采用“土地使用权人出资+社会资本参与”方式,政府零投入实施废旧厂房改造,建设高标准厂房,提高容积率,引入专业社会资本参与招商和园区运营,推动“工业上楼”。南京江宁区新禄汇产业中心项目采用该模式盘活存量用地,转型升级后亩均税收超7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共同努力,目前推动“工业上楼”政策机制初步建立,在探索实践、持续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工业上楼”建设和认定标准不完善、缺乏产业上楼引导指南、楼宇安全要求高等问题困难。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工业上楼”面临的问题困难,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多级协同推进“工业上楼”。
一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持续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在详细规划中合理确定产业用地的地块控制指标,对存量资源更新改造进行分区、分类的差别化管控引导,提升产业用地效率,为“工业上楼”产业转型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和省七部门实施细则,加强调研督促,严格项目把关,推广典型案例,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研究部署全省深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产业园转型升级工作,明确总体目标、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持续推动“工业上楼”,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三是鼓励各地研究制订“工业上楼”工作指引。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深圳等地区“工业上楼”的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探索“工业上楼”的发展路径。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业上楼”产业名录和工作指引,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优质企业,有序探索实施“工业上楼”。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关心和监督,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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