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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山东日照泉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占用日照海滨风景名胜区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山东日照泉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占用日照海滨风景名胜区的请示》(日自然资呈〔2025〕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日照泉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列入山东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日照市重要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符合日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批复了该工程(日审服投资〔2022〕23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批复了该工程的初步设计(鲁电建设〔2024〕37号)。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该工程的选址意见。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作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同意该工程在风景名胜区内实施。

  该工程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塔基建设、输电线路架设和施工便道等,长度为4.025公里,面积为4.3002公顷,其中临时用地面积4.2566公顷。涉及日照海滨风景名胜区二、三级保护区,其中仅施工便道、临时堆料场等临时占地涉及二级保护区。

  二、专家论证意见

  4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勘察。4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召开了《山东日照泉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占用日照海滨风景名胜区实施评估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和《山东日照泉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占用日照海滨风景名胜区景观影响评价及生态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论证会,并于7月25日取得专家论证意见。专家一致认为:1.进一步做好与《日照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日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相关规划的衔接,落实相关要求。2.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对山、海、天自然与人文景观和视线景观的影响,进一步优化路径选择和建设实施方案,完善项目对风景名胜区的不可避让分析。3.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等的影响评价,深化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4.进一步充实、规范《报告》文字和图件,突出重点内容。

  三、省自然资源厅意见

  经复核审查,《报告》和《方案》已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省自然资源厅原则同意专家论证意见。你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办理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zrbhdysdzwbh/zrbhd/202508/t20250814_4842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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