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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9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修复和保护活动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07-11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9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修复和保护活动的提案)

张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修复和保护活动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统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我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对生态保护修复的认识
生态保护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涵丰富、要素齐全,涉及面广、关注度高,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省自然资源厅作为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责部门,紧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通过实施一批以国家山水工程为代表的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进一步展示成效、扩大效应。通过开展首届“最美生态修复案例”评选,选树了26个典型案例,吸引近50万人参与投票。在成功申报国家山水工程,邵伯湖西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入选“中国山水工程”13个典型案例,连岛整治修复项目入选全国9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后,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人民网、江苏卫视、交汇点等数十家中央和省级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受到了全社会广泛关注。
二、关于摸清家底、筑牢生态保护修复的基础
省自然资源厅认真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常态化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保持国土空间利用的“一张底版”不断更新。在此基础上,统一开展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形成各类专项资源“一套底数”,支撑生态保护修复。开展不定频次的专题监测,对太湖等26个省管湖泊和蠡湖等26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进行2个年度专题监测并分析评价,为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在摸清生态本底的基础上,强化规划引领,按照系统性、整体性、流域性的要求,构建“五区三带”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五区”包括沂沭泗流域、淮河-里下河湖荡、长江干流、太湖流域和海洋五大综合保护修复区,“三带”包括长江沿线、运河沿线和滨海沿岸三大生态保护修复带),科学布局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配合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第一批《江苏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江苏省珍稀濒危物种名录》《江苏省环境指示物种名录》,提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推动《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督规划》,出台《江苏省“十四五”自然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江苏省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规划》。
三、关于构建完善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
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涉及发改、财政、生态环境、水利、住建、林业等多部门,在工程项目立项时,需要共享数据资料、统筹建设内容,前置审批时需要多部门支持、并联推进提高效率,过程管理时需要协调联动、全方位监管。省自然资源厅依托国家山水工程,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协同推进;制定出台工程及资金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第一批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清单,从6个方面明确禁止、限制和控制行为,从源头上实施合理有限的人工干预,防止以修复为名、行破坏之实。在全国率先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将22.49%的陆域面积划定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严格保护。联合省有关部门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细则》,每年对各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关于加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以及相关成果的转化应用
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出台《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指南(自然恢复型和简单措施型)》《江苏省采煤沉陷区界定和分类标准》《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指南》《江苏省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技术导则》《江苏省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验收技术导则》《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客土调查和检测工作指南》《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技术规范和项目验收标准》。“十四五”以来,开展11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科技创新研究,财政支持1216万元,为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支撑。省生态环境厅加大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加强专业队伍培训和人才引进,提升全省监测系统生物多样性分析鉴定能力。省科技厅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科学研究,依托省基础研究计划立项155个项目,资金支持4059万元。初步构建了层次清晰的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近两年共支持省杰出青年10人、优秀青年10人和青年人才101人,资金支持3720万元。推动环境保护领域关键技术攻关,近两年依托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立项52个项目,资金支持4598万元。加大成果应用示范,依托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立项8个项目,资金支持2400万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一体化技术方案。
五、关于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省自然资源厅依托国家山水工程,实施智慧监管项目,将实现对工程建设、修复成效、生态本底监测评估及预警。已建成江苏省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监管系统,将自然资源管理过程中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管理,实现全链条监管。省生态环境厅建成新一代卫星数据接收系统、遥感数据预处理系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平台,配备一系列无人机及生态环境监测专用设备,组建无人机监测大队。依托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监测重点实验室,探索环境DNA、AI智能识别、激光雷达等无损监测技术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加强生物监测能力建设。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部门职责,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为美丽江苏建设贡献力量。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协调机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制定重大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山水木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布局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强化全省域全要素监测评估,继续开展最美生态保护修复案例评选,注重经验总结和工作宣传。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监管,常态化做好生态空间保护成效评估。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快推动《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制定,修订《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2-2035年)》。稳步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全面开展“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强化生态监测和执法能力水平考核,提高生态保护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发现识别能力。省科技厅将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领域支持力度,为建设美丽江苏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感谢您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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